转发省建设厅《关于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韶市建字[2008]140号
2008年12月04日
韶市建字〔2008〕140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建设厅《关于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价函〔2008〕39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县(市、区)建设局要建立健全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制定工作流程,加强本地区对本规范实施情况的监管。
二、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要切实做好本规范的宣贯和培训工作,制定培训计划和方案,于12月15日前报我局。
附:《关于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价函〔2008〕391号).doc
韶关市建设局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四日
转发省建设厅《关于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韶市建字[2008]140号
2008年12月04日
韶市建字〔2008〕140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建设厅《关于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价函〔2008〕39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县(市、区)建设局要建立健全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制定工作流程,加强本地区对本规范实施情况的监管。
二、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要切实做好本规范的宣贯和培训工作,制定培训计划和方案,于12月15日前报我局。
附:《关于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价函〔2008〕391号).doc
韶关市建设局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