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住建厅关于明确预拌砂浆设计标注有关问题的通知 韶市建字[2015]54号
2015年04月20日
各县(市、区)住建局,市散装水泥管理办,各设计单位、审图机构:
从2015年7月1日起,我市市区(不含曲江区)城市规划区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将全面使用预拌砂浆,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现将省住建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预拌砂浆设计标注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散函〔2015〕453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预拌砂浆设计标注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建散函[2015]453号.doc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4月20日
转发省住建厅关于明确预拌砂浆设计标注有关问题的通知 韶市建字[2015]54号
2015年04月20日
各县(市、区)住建局,市散装水泥管理办,各设计单位、审图机构:
从2015年7月1日起,我市市区(不含曲江区)城市规划区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将全面使用预拌砂浆,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现将省住建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预拌砂浆设计标注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散函〔2015〕453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预拌砂浆设计标注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建散函[2015]453号.doc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