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韶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韶机编[2013]51号),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设5个副科级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一)负责修订完善站的行政管理的规章制度、作风建设、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并检查落实的工作,组织编写我站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二)负责站的政务、会务、机要及接待的工作;
(三)负责站的党建、机构编制、档案管理、统计、干部人事、工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工会、妇女、计划生育、固定资产、车辆管理、信访、培训及后勤保障的具体工作;
(四)负责站财务工作;
(五)承办站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建筑管理科
(一)承担全市一次性补充计价依据的编制工作;
(二)负责园林、市政、房屋修缮、建筑与装饰专业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解释、补充;
(三)负责建筑与装饰等相关专业工程计价争议和合同价款纠纷的调解工作;
(四)负责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登记备案;
(五)管理全市工程造价编审活动,承担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计价行为的日常工作;
(六)监督规范全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造价工程师的的从业行为;
(七)负责“韶关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日常管理、更新工作。
三、安装管理科
(一)负责安装专业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解释、补充;
(二)负责安装等相关专业工程造价纠纷的调解工作;
(三)配合省工程造价协会,对全市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做好行业自律管理工作;
(四)协助建筑管理科开展业务工作。
四、信息与培训管理科
(一)负责编制《韶关建设工程造价信息》;
(二)负责收集发布全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和建设工程材料市场指导价格及建筑市场人工工资综合价格;
(三)负责分析测算工程造价指数,编制全市建设工程技术经济指标,建立全市建设工程造价数据库;
(四)承担全市工程造价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从业资格管理和继续教育等日常管理工作;
(五)协助建筑管理科开展业务工作。
五、绿色建筑科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墙材革新、装配式建筑、散装水泥(包括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混凝土预制构件)的政策法规。
(二)拟订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墙材革新、装配式建筑、散装水泥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承担建筑节能(包括绿色建筑、墙材革新、装配式建筑、散装水泥)相关事务性工作。
(四)配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建筑节能、墙材革新、装配式建筑、散装水泥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调查核实,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751-8885852
联系地址:韶关市浈江区和平路73号房地产大厦12楼
根据韶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韶机编[2013]51号),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设5个副科级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一)负责修订完善站的行政管理的规章制度、作风建设、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并检查落实的工作,组织编写我站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二)负责站的政务、会务、机要及接待的工作;
(三)负责站的党建、机构编制、档案管理、统计、干部人事、工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工会、妇女、计划生育、固定资产、车辆管理、信访、培训及后勤保障的具体工作;
(四)负责站财务工作;
(五)承办站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建筑管理科
(一)承担全市一次性补充计价依据的编制工作;
(二)负责园林、市政、房屋修缮、建筑与装饰专业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解释、补充;
(三)负责建筑与装饰等相关专业工程计价争议和合同价款纠纷的调解工作;
(四)负责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登记备案;
(五)管理全市工程造价编审活动,承担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计价行为的日常工作;
(六)监督规范全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造价工程师的的从业行为;
(七)负责“韶关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日常管理、更新工作。
三、安装管理科
(一)负责安装专业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解释、补充;
(二)负责安装等相关专业工程造价纠纷的调解工作;
(三)配合省工程造价协会,对全市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做好行业自律管理工作;
(四)协助建筑管理科开展业务工作。
四、信息与培训管理科
(一)负责编制《韶关建设工程造价信息》;
(二)负责收集发布全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和建设工程材料市场指导价格及建筑市场人工工资综合价格;
(三)负责分析测算工程造价指数,编制全市建设工程技术经济指标,建立全市建设工程造价数据库;
(四)承担全市工程造价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从业资格管理和继续教育等日常管理工作;
(五)协助建筑管理科开展业务工作。
五、绿色建筑科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墙材革新、装配式建筑、散装水泥(包括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混凝土预制构件)的政策法规。
(二)拟订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墙材革新、装配式建筑、散装水泥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承担建筑节能(包括绿色建筑、墙材革新、装配式建筑、散装水泥)相关事务性工作。
(四)配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建筑节能、墙材革新、装配式建筑、散装水泥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调查核实,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751-8885852
联系地址:韶关市浈江区和平路73号房地产大厦12楼